年己82岁,却要为60年前的土地走上法庭(来自成都左右小区)
本来己安度晚年,前几天却收到法院传票。事情是因解放前家里是资本家,无锡老家的土地全部被没收了,解放后的土改政策国家根据家里的情况分了五亩三分地和二间房,当时土地证上有我母亲、大哥、二哥、我、二个妹妹、大嫂、大嫂的三个女儿、大哥的小老婆以及二个不相干的人,共计十三人。之后大哥坐牢,后死于狱中,二哥坐牢,后远渡美国,我在上海打工... 展开
其他答案
你的房子是重新建造取得的,应当不为其他人共同共有。对方的行为很卑劣。所以完全可以进行答辩。如有不解可以电话联系或当面沟通咨询。如有需要本人可以提供法律服务。
2011-04-30 22: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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