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看房,售楼小姐开了我看好的单位的各项款项,其中平方米单价1910元;第二天,下定金,重开一张各种款项(与昨天开的无二)不同的是单价变了1940元,问及原因,她说本来就是那么多(当时昨天那张没带在身上);第三天,签合同,合同上单价是2085元,问及原因,说是昨天那价是建筑面积,现在的2085元是实用面积单价。 请问... 展开
第一天,看房,售楼小姐开了我看好的单位的各项款项,其中平方米单价1910元;第二天,下定金,重开一张各种款项(与昨天开的无二)不同的是单价变了1940元,问及原因,她说本来就是那么多(当时昨天那张没带在身上);第三天,签合同,合同上单价是2085元,问及原因,说是昨天那价是建筑面积,现在的2085元是实用面积单价。 请问,这里面有欺诈吗?我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的话有效时限有多长?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