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买暂无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住房,在签定协议,支付首款后,在产权证过户到买方名下前,对未付余款是否要支付卖方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付利息与不付利息请问在法律上有无依据?
我现在想从朋友(甲方)处转进一套暂时还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的房子,甲方要我在签定协议时一次交清房款,或交部分房款,剩余房款就要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给他,而我认为房屋的买卖过程是应该等到房产过户到我名下才算完成了整个交易,那在未完成交易前,我没有理由要付全款给甲方,那对为付的余款就谈不上利息一说,请问律师我们哪个观点能得到法律的认可... 展开
其他答案
二手房买卖最大的风险就是过户问题。另外一套的房产抵押给你是可以,但是要办理登记,而不是拿着房产证就可以了。而且抵押房产的价值不能抵押你买的这套房产的价值。
2011-04-20 03: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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