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是否是房屋附属品
律师您好: 我2010年1月卖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由于买主事先说不买我一楼的车库和室内的设施,(因此卖房协议,也没特别注明要卖车库存)。就以30.5万元拟的合同卖给对方。现在买主反过来问我要车库使用权,他认为是附属品应归他使用。请问我是否有权拒绝,有什么法律依据?我当时与开发商买房时,车库是另外计算价格买的,而不是计入当时... 展开
其他答案
您的车库不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标的,对方要求交付车库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您可以将车库卖给别人,当然,在同等条件下,购房者有优先购买权。
2011-04-19 03: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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