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十多年前将自家的一套私房出售给了乙,当时签订了合同,但因为乙图方便未进行房屋过户手续的登记,户主的名字还是我的。今年乙将房屋卖给了丙,丙要求同时将房产证上的户主改为丙。这本来是乙的义务,但房管所要求原户主去办理过户登记,为避免两次过户的麻烦和多交费用的成本,我们三方想签一个协议,即同意我将房屋直接过户给丙,到房管所进行登... 展开
我于十多年前将自家的一套私房出售给了乙,当时签订了合同,但因为乙图方便未进行房屋过户手续的登记,户主的名字还是我的。今年乙将房屋卖给了丙,丙要求同时将房产证上的户主改为丙。这本来是乙的义务,但房管所要求原户主去办理过户登记,为避免两次过户的麻烦和多交费用的成本,我们三方想签一个协议,即同意我将房屋直接过户给丙,到房管所进行登记。所产生全部费用与责任丙答应承担。那么这个三方协议该怎么写,有什么要点需要注意,望你们指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