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2号租的房子,17年1月23号告知房东下个月退房,房东同意,并于17年2月5号告知
2016年10月12号租的房子,17年1月23号告知房东下个月退房,房东同意,并于17年2月5号告知我早点搬,现在房子比较好租,于是我5号当天找人帮忙搬东西(本人不在扬州在老家而且也是因为家里有事不去扬州了才退房的)。那么房东是不是房租算到2月12号即可,再多扣我半个月房租,我能否争取回来。(合同有说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但...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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