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合同没有到期,房主要收回门面(来自成都左右小区)
合同是2009.8.31签的,到2011.8.30到期.2年时间. 我转让门面时花了转让费6万3,这个钱不是给房主,而是转给我的人.当时三方都在场.这个转让费房主并不知道.但是房主也没有过问.在合同书中没有说明不许转让费,但是合同中这一点是这样写的(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门面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罚全部押金)(门... 展开
其他答案
房东应该按合同履行,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的损失,损失包括转让费在内。如果房东强行解除合同,你可以起诉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如满意,请采纳。
2011-04-13 02: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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