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成这个合同
11月29日签订一个房屋买卖合同,房东在合同中写明,保证2009年12月份16日完成房贷解押手续,但是办理解押手续时,银行在12月份不再受理房屋贷款解押,无法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解押手续,这种情况如何完成这个合同,房东算违约吗?
其他答案
银行不再受理房屋贷款解押,对这一情况的发生是双方在缔约时都无法确定和预料的,依法属于不能归于任何一方的责任,因此房东依法不属于违约。
2011-04-11 05: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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