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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物权的问题??

我买了一套老房子,别人已经用了20年了,我买的是剩下的50年的所有权么?>? 物权法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金滴6|2007-05-08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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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penger

你好!你理解错了!如果是产权房的话,房产权是没有期限的,只要房屋存在就是你所有的!但该房屋所对应的土地的使用权(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的,个人通过出让的方式可以取得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如果这套房产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原业主取得使用权到现在为止过了20年,那你买下后这房产的对应土地使用权还剩下50年,50年后,按理论你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方式继续购买该土地的使用权!但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的 展开
2007-05-08 07:41
来自北京市

罗罗儿

涩和尚:您好! 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土地的使用权是有使用期限的,到期后,如何处理国家没有定,但是可以肯定,不会剥夺你对房屋的所有权。
2007-05-08 07: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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