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与母亲共同遗留下的一套房子与去年被拆迁,过后平价买了一套拆迁房,共129平方。因父亲与某女士共组家庭十二年有余,父亲把某女士的名字也写在房产证上,我当时并不知道此事,父亲去刻了三个人的图章去办的房产证。(请问本人不在场的房产证有效么?要是变更要花钱么?需要花多少?)现在我要结婚了,以此借口让父亲去变更户主,只写上我与父亲... 展开
父亲与母亲共同遗留下的一套房子与去年被拆迁,过后平价买了一套拆迁房,共129平方。因父亲与某女士共组家庭十二年有余,父亲把某女士的名字也写在房产证上,我当时并不知道此事,父亲去刻了三个人的图章去办的房产证。(请问本人不在场的房产证有效么?要是变更要花钱么?需要花多少?)现在我要结婚了,以此借口让父亲去变更户主,只写上我与父亲的名字,父亲说变更得需要3,4千,问我能不能就去公证处做个公证,我想知道,公证了的条文会被承认么。比起房产证上的户主能更有效么?要是变更所需的1.5%的金额是当初买入房子的1.5%还是按现在的房价算? 另,2006-2008我曾到新加坡打工,通过工商银行汇钱进我继母的户头,我想知道一共汇了多少回来,我自己能去银行查当时的汇款记录么?父亲与继母的婚姻属有效地被法律说保护的的么?另,母亲死后两年父亲再婚,在临镇继母的家乡买地基建造了一动三层楼的房子,因当时非本镇人口不能认购地基的原因,所以地基认购写的是继母父亲的名字,到现在并未去变更,老人家还健在。当初母亲死后共赔偿三万余元,统共用在建造那幢楼房上,父亲说是占了当时造楼的三分之二,但并无具体文书资料可以证明。现在那幢楼房正在重新装修,用的十万元钱是老房子拆迁时买房子剩下的。现在父亲与继母的关系并不好,因此想问一下,地基该如何处理?还有现在的这栋房子又该如何处理?要是上法院的话,该做哪些工作对我们的比较有利,法官一般会如何判决?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