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作部门4月份面临和上海部门合并的可能,现在部门领导发邮件让我移动到其它部门。我已经明确表示不能
北京工作部门4月份面临和上海部门合并的可能,现在部门领导发邮件让我移动到其它部门。我已经明确表示不能接受新的岗位,并希望到4月份真的再做决定。但是他一再催促,我有权拒绝移动吗?如果真的和上海合并,工作地点发生变化,不去的话解除合同是不是也要对我赔偿?
其他答案
您好,您可以拒绝。按照合同的约定,如单位单方改变公司的工作地点,且拒绝考虑劳动者意愿,根据公司处理方案,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详细情况建议咨询律师后处理
2017-01-18 12:3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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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单方面变更员工是可以提出解除的,因用人单位过失造成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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