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被政府修路拆房的住户,前几年我们这里被煤矿挖煤造成我家及邻居总工十多户房子人家房子裂缝,今年春天被矿上评估我家房子大修费31.5万元(村里和矿上签的有合同),刚先给我家修房钱8万元,矿上说是会分期给我家钱的,就在前些天政府又说让搬房子,政府就说我家搬房子的搬迁费应在矿上给的31.5万的基础上加上一半,总工给我家4... 展开
你好,我是一被政府修路拆房的住户,前几年我们这里被煤矿挖煤造成我家及邻居总工十多户房子人家房子裂缝,今年春天被矿上评估我家房子大修费31.5万元(村里和矿上签的有合同),刚先给我家修房钱8万元,矿上说是会分期给我家钱的,就在前些天政府又说让搬房子,政府就说我家搬房子的搬迁费应在矿上给的31.5万的基础上加上一半,总工给我家43万元让搬迁,修房子的钱就和搬迁费合并了给我家,46万元,再加1.7万的过度费(也就是借住费),让我家搬走,我家还开着饭店,我不同意,我说不应该和矿上的修房费合并,房子搬迁应安现状给评价(我家在这几年里由于矿上给房子弄坏,我也垫付钱修房花了有十几万)。请问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意?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