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在简阳买一套房子,先签订了认购协议,当时售楼小姐没提醒我看协议,直接叫我签字,我也没反应过来,直接签了名字,盖了手印,然后叫交10000或20000元定购金,我交了10000元,回家时才把协议拿出来仔细看,才发觉是公司的抬头,下面签字却没有公章,只有售楼小姐的名字,前面写的到这个协议止的时间也是2016年1月12日,我... 展开
我准备在简阳买一套房子,先签订了认购协议,当时售楼小姐没提醒我看协议,直接叫我签字,我也没反应过来,直接签了名字,盖了手印,然后叫交10000或20000元定购金,我交了10000元,回家时才把协议拿出来仔细看,才发觉是公司的抬头,下面签字却没有公章,只有售楼小姐的名字,前面写的到这个协议止的时间也是2016年1月12日,我看到协议有问题,就不想继续再签后面的购房合同,要求他们退还我的定金10000元,他们坚决不退。请问律师,我这个事情能要回我的定金款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