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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刚在青岛开发区通过高登地产买了一个二手房,现...

律师您好,我刚在青岛开发区通过高登地产买了一个二手房,现在房子已经过户到我的名字下,银行全款也已经打到了原房主下;我们在签订了的三方购房合同上明确的写出了:甲方应于收到房屋全款的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于此房屋还在租赁当中,相应租金应该转给购买方。原房主(甲方)已经收取到了2017-04-01的房租,银行全款是从2017-0... 展开
明德在线|2017-01-13 15:5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宁可网络

这种情况银行一般会会默认的(贷款已放出合同正履行,只要还贷正常)。
2017-01-13 16:33
来自北京市

樱桃小麦兜

你好,按照你所说的情况,高评估这块二,原房主应该是不符合起诉的主体资格的。可以起诉她返还租金
2017-01-13 16:22
来自北京市

whanwff

你可以让租房者的名义起诉对方,你获取了房产,房子租赁应有你说可算。
2017-01-13 16: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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