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想通过一个中介购买北京市东城区一套二手的私产房,跟那个中介签了《委托购房合同》,交付了定金并且合同上有写委托中介进行网签。之后中介做了网签,但是并没有通知我,打印的网签合同上也没有签字。后来,我不想买这个房子了,在合同规定的一个月内也没有交齐剩余房款。再之后(委托购房合同规定的交齐剩余房款的时间已过),我改买了另外一套东... 展开
之前想通过一个中介购买北京市东城区一套二手的私产房,跟那个中介签了《委托购房合同》,交付了定金并且合同上有写委托中介进行网签。之后中介做了网签,但是并没有通知我,打印的网签合同上也没有签字。后来,我不想买这个房子了,在合同规定的一个月内也没有交齐剩余房款。再之后(委托购房合同规定的交齐剩余房款的时间已过),我改买了另外一套东城区二手的私产房。买后面这套房子在过户时,东城区建委说之前中介做的那个网签有效,所以按照购买第二套房子的标准多收了我一万钱的税(本人之前并没有购买任何房子)。再之后(后面这套房交完税过完户之后),之前中介帮忙做的那个网签合同被他们擅自注销了,并且把这套房子网签转给了另外一个人,当时本人并不知道,也没有同意注销。请问,这种情况下,一、中介帮我做的这个网签合同是否有效?二、中介是否可以擅自注销这个网签合同?中介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是否可以问中介要回定金?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