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惠州市惠阳区一楼盘业主,2012年12月底开始收楼装修入住,不久发现房屋飘窗渗水,接着墙体(客厅卧室)多处垂直开裂,飘窗四周斜拉开裂,不久所有天花板十字交叉开裂,随后又发现横梁多处开裂,我们向住建局上诉,他们和开发商、承建商进屋查看,告知我们是质量通病,承建商只负责维修并补偿500-3000,我们所有业主不同意,多次向... 展开
我们是惠州市惠阳区一楼盘业主,2012年12月底开始收楼装修入住,不久发现房屋飘窗渗水,接着墙体(客厅卧室)多处垂直开裂,飘窗四周斜拉开裂,不久所有天花板十字交叉开裂,随后又发现横梁多处开裂,我们向住建局上诉,他们和开发商、承建商进屋查看,告知我们是质量通病,承建商只负责维修并补偿500-3000,我们所有业主不同意,多次向住建局反应,但他们说只是监督他们负责维修好不能规定他们赔偿,现在所有业主是如开发商不签好赔偿协议书就不让他们进屋维修,我们在去房管局、住建局信访中看到该楼盘竣工验收时间是2013年5月24日,而开发商在2012年12月30日通知我们开始收房,也就是说该楼没有验收就交付使用,并且现在报露出这么多问题,我们的房产证到现在也没给我们办下来(购房合同约定交付使用后180天内应办理好产权登记),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业主该如何索赔?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