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购买一套商品房,开发商08年12月26日出具了“费用已交齐可到物业领取钥匙”的书面通知,近日(时隔7个多月)我去物业领取钥匙,物业告知,需从08年12月26日起按7折交物业费,并再全额预交半年物业费后,才能验房领钥匙?我认为应该从我验房合格后再交物业费才合适,连房子还没收呢,怎么就要交这么多物业费呢?我很困惑,希望得到... 展开
在济南购买一套商品房,开发商08年12月26日出具了“费用已交齐可到物业领取钥匙”的书面通知,近日(时隔7个多月)我去物业领取钥匙,物业告知,需从08年12月26日起按7折交物业费,并再全额预交半年物业费后,才能验房领钥匙?我认为应该从我验房合格后再交物业费才合适,连房子还没收呢,怎么就要交这么多物业费呢?我很困惑,希望得到法律界朋友的指点!谢谢!对了,购房发票是09年2月出具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