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下郑州经济适用房补差价怎么办理
其他答案
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取得权属证书五年后,可以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出售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部分,出售人应当按规定向市政府缴纳收益。同时,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用于出租经营,购房人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016-12-30 13:22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