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欠款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欠款10000元及违约利息。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允许原告拿走属于原告的物品。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搬家时余下的煤气费157.85元、电费69.83元。4、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原被告自2009年6月14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编号:0000105),其后于20... 展开
案由:欠款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欠款10000元及违约利息。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允许原告拿走属于原告的物品。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搬家时余下的煤气费157.85元、电费69.83元。4、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原被告自2009年6月14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编号:0000105),其后于2009年7月27日针对该合同又追加了补充条款及丙方的保证书,原告根据合同内容严格执行了本合同及附加条款,房屋过户后被告无视追加条款的存在,以各种不正当理由拒付一万元追加款,并私自将房屋门锁换掉,现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拿回属于自己的物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烦请律师帮我看看这样写案由可以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