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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过户、继承

我妈妈买了一处房子,买的时候原户主已经过世了,但是他的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户主的妻子和一个女儿(共有3个子女)和我妈妈签了买卖房屋的合同,也收了钱,开了收据。他们是口头说其他的子女也都同意的。在办理原有的产权证的时候,如果要办成妻子名下的产权证,需要3个子女都做公证放弃继承权,当时妻子因为心痛钱,没有办。现在原男户主的产权证... 展开
ru_by|2007-05-07 17:02

其他答案

风在吹起

情况比较复杂首先要搞清房子的合法继承人,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得50%,所有继承人共分50%(也包括配偶)。其次,合法继承人必须确立继承关系,所有继承人,提供相关的证明,再由公证处公证,确认有继承权的人都有谁,每个人的继承份额有多少,继承的房屋产权是指哪处房屋。第三,你得和所有的产权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经过公证至此,你才能保证能得到你的房屋产权在办理上述手续 展开
2007-05-07 17:07
来自北京市

围棋九段

快乐的鱼你好: 并不一定非得用他妈妈的名字,其他子女也能继承。只是必须公证到一个人名下,其他人作放弃。但你最后把所以的买房手续留全,你的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签署的,这也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如果不清楚你再问。
2007-05-07 17:07
来自北京市

糖_急不得

1、买了一处房子,买的时候原户主已经过世了,但是他的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 在法律层面上,这就是说该房至少还没进行变更登记,意味着产权还没有转移,即其产权人还是你们的前手之前手的户主的名下。2、房子的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说明你们的前手还没有取得法律意义上的物权。因此,你们的前手对该房屋,还没有处分权.不仅是你们前手的妻子和一个女儿没有处分权,即便是你们前手他自己也是无权处分房的。3、如果将来产权证 展开
2007-05-07 17: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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