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百度里面看了你关于住房贷款的的一些回答,感觉您很专业。我想咨询一下您关于共同买房的问题。
我和姐姐想共同投资一套商品房,姐姐已经结婚且有一套住房(房贷已经还清),我未婚还没有购买过住房,我和姐姐共同出首付,我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还贷款(姐姐没有住房公积金),这种情况,房产证上可以写我和姐姐两个人的名字吗?另外,还需要写上姐夫的名字吗?如果不写,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呢?期盼您的回答。
其他答案
这个房子,如果你们在房产局办理共有的话,那你们的购房成本会(契税、银行贷款利息等)加大很多,而且就不能用公积金贷款了,现在很多银行已经不接受组合贷款。所以我推荐的方式是,以你的名义购房及贷款,然后去公证处办理共同购买的公证手续。房产产权并不是以房产证为唯一证明材料的,如果是共同出资购买,只要有共同出资的证明即可。
2011-03-26 03: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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