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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中止合同吗

本人在09年1月和买方签定了合同,同意将我名下的楼房转让总价是45万,对方首付了10万,并签定到09年4月份交齐余下的款项,否则违约方要双倍奉还订金。到了4月份买方要求交易。但由于楼价升了很多(值65万),我要求买方补偿我的损失,对方不答应,所以直到现在还没和他达成交易。请问我现在可以补偿订金双倍(即付给对方双倍赔偿20万)... 展开
QQstar|2011-03-23 19:15

其他答案

Goderustes

对方是可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的,选择解除合同还是继续履行的选择权在守约一方,你违约了是没有选择权的。
2011-03-23 21: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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