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被侵犯
本人10多年前向村里申请了宅基地建房,当时宅基地申请表登记的是本人父亲的名字,但现在我已经取得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证,本人现在想以本人的名义改建房屋,向村里提出申请改建。村里不同意,村里说《村规民约》规定女的不得享受宅基地,否认这个宅基地属于我。现在我们想打官司,应该告村里吗,是选择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呢?
其他答案
若是土地权属纠纷,则可以请求乡镇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若权属已经明确,则以侵权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2016-12-21 09: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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