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下房证违约金问题
开发商在合同里写明2年内下房证,否则按总房款的万分之一乘以天数来赔偿。我的房证比约定日期晚下来470天,但是开发商不承认晚下。他们坚持称在两年的约定时间内已经将房屋产权在房产局做预告登记,所以不算违约,而且两年前已经在报纸上公示,是业主自己没有办理产权证,所以他们不算违约。想咨询律师,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违约?
其他答案
你好,你的问题虽然开发商表面说的振振有词,但基本的事实即晚下房证的事实不容改变,如果你方便的话可以携带当时的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到我们律所当面咨询,便于律师能够当面向你核实一些细节问题,有针对的回击开发商。
2016-12-18 12: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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