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丝绸公司于1997年9月由地区土地局批准,征用该市金雀山办事处三里庄乡菜地3182平方米,在批准文
某丝绸公司于1997年9月由地区土地局批准,征用该市金雀山办事处三里庄乡菜地3182平方米,在批准文件下达后,该公司未破土动工,又不让被征地单位耕种,荒芜土地两年多。1999年10月,市土地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罚决定,限期在1999年12月31日前按原批文用途利用土地,否则,土地局将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同... 展开
其他答案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