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区内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区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 展开
1、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区内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区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审核时区统计局尚未公布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数据确定);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汽车,且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复核当年1月1日(含)后办理过户的仍视同有车。32、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区域如何划分? 答:根据萧政办发〔2010〕105号文件精神,按照“一中心、三组团”区域划分原则,我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范围为: (1)中心城区受理申购的范围为:城厢街道、北干街道、蜀山街道、新塘街道、宁围镇、新街镇、闻堰镇、所前镇、经济技术开发区; (2)瓜沥组团受理申购的范围为:瓜沥镇、衙前镇、坎山镇、党山镇、党湾镇、靖江街道; (3)临浦组团受理申购的范围为:临浦镇、义桥镇、戴村镇、楼塔镇、河上镇、浦阳镇、进化镇; (4)义蓬组团受理申购的范围为:义蓬街道、南阳街道、河庄街道、新湾街道、益农镇、前进街道、临江街道。更详细请参考http://xsrb.xsnet.cn/html/2010-05/24/content_94391.htm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