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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的动迁协议,2011年动迁办鉴定批件有问题,未告知,2016年进户时让改鉴,动迁办合法吗

09年的动迁协议,2011年动迁办鉴定批件有问题,未告知,2016年进户时让改鉴,动迁办合法吗
ELLEBOY|2016-12-05 16:4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雨辰

一方不履行和合同规定义务的有权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2016-12-06 15:35
来自北京市

辉仔乐网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 展开
2016-12-05 17:08
来自北京市

黎小裕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2016-12-05 16: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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