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①《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 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产品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 展开
2016-12-01 15: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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