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 李春月 ”请教: 动迁问题
2003年购房,购房合同中写明三个月期限办理好房证(地产证)。但一直未办理下来,同时合同内注明,三个月未办理好房证,每拖一个月,按房价的万分之一给予补偿。至今未办理下来。请问可否持合同起诉申请办理产权证与补偿。 另如果动迁,因无产权证(仅有合同与发票)能否受到国家动迁法的保障。
其他答案
1、合同内注明的违约条款。可持合同起诉申请办理产权证与补偿。2、如遇动迁,合同、发票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应,受到动迁补偿的保护。这是毫无争议的事实依据。
2011-01-30 11: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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