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6日周六,我们,下家,还有中介(上房置换高桥店),到浦东上房置换公司(乳山路235,20楼)签定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合同中约定7月10日交易。因我公司公积金晚交,需要复议,所以当日没有签委托贷款合同。中介称,给我们一周时间复议,不然的话,他们办组合贷款时间来不及,要我们办理全商业贷款,此外还说还要我们办产证... 展开
2009年5月16日周六,我们,下家,还有中介(上房置换高桥店),到浦东上房置换公司(乳山路235,20楼)签定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合同中约定7月10日交易。因我公司公积金晚交,需要复议,所以当日没有签委托贷款合同。中介称,给我们一周时间复议,不然的话,他们办组合贷款时间来不及,要我们办理全商业贷款,此外还说还要我们办产证加急啥的。周六签完购房合同,我们就立马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拉复议单,中心的人告诉我说,必须等周五缴到账后,才能拉复议单,之后还要一周才能出复议结果。在等复议这一周结果又放生了一件插曲,因我公司开给建行的票日期开错,退票了。所以周五拉不到对账单。我们把这一情况告诉了中介,中介表示只能办全商贷,不然时间肯定来不及。在这一周期间,我们也托了一些朋友,找了点关系。我们向中介业务员朱姓小姐询问,贷款是不是可以自己办理?朱称:要请示领导。结果一周没有给我们答复。于是我们自己联系好了银行,准备等复议结果一出,就可以办理。他们都说,7月10日交易怎么可能来不及。(我们自行联系银行的前提是:1)中介称等复议结果出来,时间上已经来不及办理组合贷款了。2)中介朱姓小姐并未事先告诉我们由他们办贷款是强制性的。3)个人认为中介并不具备办理贷款的资质,无非是做一些前期的资料收集工作罢了)。本周六,高桥店店长,称要跟我们聊聊,我们也正想去取上家资料办理贷款业务。所以就去了,结果过程我们觉得非常搞笑与莫名。具体如下:1)贷款我们想自己办,他们就跟我说,上家不同意,哈哈。其实根本就没联系过上家。之后就说,要请示领导,于是他们就联系了一个潘姓女士,他们称之为潘老师,他们讲了几句后,就把话筒给我,让我和潘女讲。潘女称:房子是在他们这里买的,必须在他这里办贷款。这句话一下把我说晕了,强买强卖,强制消费来。又称这是公司规定。我当时就问她了,公司规定?公司规定还大得过法律法规规定?她又说了,这个口子不能开,开了她怎么管理?我又莫名了,怎么管理还来问我,干脆领导也让我做好来。 之后又说,组合贷款,他们也能办,没道理别人能办,来得及,办得出。他们就不能办,来不及,贷不出。我又莫名,开始是你们底下业务员说,办组合时间来不及,非让我办全商贷的。现在我自己联系好银行了,你又说,你们也得及,可以办商贷了。敢情一张嘴开啊,合呀,全凭你翻来复去喽?这件事情让我比较气愤的。而且他们所谓提出的不让我自己办贷款的理由,我觉得统统莫名其妙。1)上家利益得不到保证,他们的意思是贷款由他们办理,放款不放款,决定权在他们这里。我自己办的话,上家利益得不到保证,怕上家交了房,我贷款不给他。这简直是无稽之谈,我觉得贷款是银行发放的,由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担保,又不发放到我账上,存在什么利益得不到保证的话?2)公司规定,在他们这里买卖房屋,贷款就必须由他们办理,不然此口子一开,他们无法管理。这个也是我气愤更大一层的原因。强制销费。贷款银行,要强制,我们在浦东买房子,为什么要去杨浦支行贷款,莫名伐?其中猫腻,想必观者自知吧。无非是想让我们办全商贷。我就偏不如他意。房屋中介也能办贷款?无非也就是帮我们跑跑腿罢了。第一是:出尔反尔让人气愤,第二是:强制办贷款让人冒火!以上就是事件事情的过程我觉得房屋中介强制办贷款,是一件龌龊的事情,并且还要指定银行。不允许个人办理。求助,我是否可以自行办理贷款事情?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