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开发商延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事宜。

我的商品房合同中,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中式这样写的: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2项处理: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因为当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 展开
gelunbu|2016-11-22 08:0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我叫三好

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2016-11-22 09:13
来自北京市

城铁太挤了

你好。按照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了。
2016-11-22 09:02
来自北京市

arting456

按照合同约定。
2016-11-22 08:49
来自北京市

任辰

属于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主张违约的金额。
2016-11-22 08:40
来自北京市

沫沫安然

你好,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的
2016-11-22 08:30
来自北京市

chehaifeng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 展开
2016-11-22 08:22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