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17年3月23日发布的限购政策《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一句话解读: 1.在2016年10月1日后,没有在限购区域买房的(新房和二手房),凭连续24个月的社保(个人购买社保无效),可以在限购区域(高新南区、天府新区除外)购买一套房子; 2.在高新南区没有房产的个人,凭本区域的户口或者连续24个月的高新南区的社会保险(个人购买社保无效),可以在本区域购买一套房子, 展开
三、2017年3月23日发布的限购政策《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一句话解读: 1.在2016年10月1日后,没有在限购区域买房的(新房和二手房),凭连续24个月的社保(个人购买社保无效),可以在限购区域(高新南区、天府新区除外)购买一套房子; 2.在高新南区没有房产的个人,凭本区域的户口或者连续24个月的高新南区的社会保险(个人购买社保无效),可以在本区域购买一套房子,并且可以跨其他区域(天府新区除外)购买房子 3.在天府新区没有房产的个人,凭本区域的户口或者连续24个月的天府新区的社会保险(个人购买社保无效),可以在本区域购买一套房子,并且可以跨其他区域(高新南区除外)购买房子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