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房产买卖合同
上次发布过一条咨询,我和我父亲是一套房子的共同产权人,我父亲替我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当时我不在中介,对合同内容一无所知,在他签完后才给我看,我觉得内容对我卖方很不利,在网上咨询后,我提出双倍返还押金,买卖终止,对方却不同意,请问我可否推翻合同,我要赔偿多少给对方,谢谢
其他答案
你好,立即发出不予追认的通知的,该合同无效。作为卖方的共有人(你父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对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即可。还有疑问的,可以QQ留言继续免费咨询律师。
2016-11-07 16:30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