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贷款逾期付款是否违约
2014年购房,9月21日首付款30%已经付完,然后一直没有办理剩余70%的贷款,之间和开发商口头协商过延期,没有书面的催付单,然后10月30日,正式去银行办的申请贷款,去银行前和开发商签过购房合同,其中有一项是“须9月30日前付清剩余款项,不然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收取违约金”,请问下,我现在正在等待银... 展开
其他答案
你的贷款,应该是开发商给你代办的,开发商代办贷款就应当知道贷款下发基本期限,提前约定还款期限,以违反合同要求违约的条款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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