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那对方的身份证去房产局更改房产登记情况是否有效?
夫妻婚后房产,如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能私自去房产登记所更改,变更产权人吗?如已更改是否受保护?不过结婚时的房子产权是男方一人的,但婚后两年多将结婚时的房子卖了,作为婚后夫妻双方买的新房子的装修费,请问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分财产?
其他答案
您好!1、私自拿对方的身份证变更房产登记是无效的,可以向房产登记部门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变更登记、恢复至变更前的状态;如果房产登记部门不同意,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2、装修费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已经用于婚后的共同生活,在离婚时是不再给男方补偿,因为离婚时分割的是现有的财产而不包括已经消费的财产。如有疑问,请追问;如您满意,请采纳!
2016-10-30 10: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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