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的规定》进行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该《规定》从2 000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原有相关文件同时停止执 行 附: 《关于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的规定》 关于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的规定 为加强直管公房的租赁管理,保证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武汉市房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作如下规定: 一、过 展开
《关于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的规定》进行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该《规定》从2 000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原有相关文件同时停止执 行 附: 《关于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的规定》 关于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的规定 为加强直管公房的租赁管理,保证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武汉市房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作如下规定: 一、过户 非住宅过户是指承租人、单龟(以下简称承租人)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改制等原因,要求改由系统内其它企事业法人承租使用的行为;民用住宅过户是指承租人因死亡、迁居、申请购房或经司法仲裁机关裁决不再承租,改由享有合法共同承租权的其它家庭成员承租使用的行为。 (一)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申请过户: l、非住宅用房承租人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或改制需继续租用的;2、民用住宅承租人因死亡或迁居,与承租人同户籍且同住三年以上已成年的近亲属需继续租住的;3、民用住宅按房改政策出售时, 由承租人配偶申请购房的;4、原承租人经司法仲裁机关裁决不再承租,改由享有合法共同承租权的其它家庭成员承租使用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