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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暖费问题:15年11月8日签的购房合同,15年12月9日开发商开始办理贷款,16年1月12日开

关于取暖费问题:15年11月8日签的购房合同,15年12月9日开发商开始办理贷款,16年1月12日开发商签署贷款合同,16年1月15日通知到公积金办理贷款,16年2月28日交房,今年交暖气费时,供热公司让补缴15年暖气费的30%,问问您,该不该补缴该费用!
gao2576086|2016-10-18 14:0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逍宇1001

补缴不合理。应当从交房之日起付费。
2016-10-18 14: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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