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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房主拒不过户,我可否走司法途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本人于两个月前签订了二手房购房合同,如今已经完成了网签、银行批贷、缴税。但到了约定的过户时间,房主突然翻脸不过户了,说自己因办理买卖程序机票飞了好几趟,还心脏病发作住院,必须赔偿她,否则不过户。请问我是否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对于造成的误工费、交通费,以及不过户造成我租房的房租等的损失,我是否还可以主张赔偿?胜诉率大吗?
wandan0|2016-10-16 17:2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cat_y

您好,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因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2016-10-16 18:27
来自北京市

tingzhengp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2016-10-16 18:16
来自北京市

乐乐卷儿

当让可以主张对方赔偿,胜诉机率很大,欢迎来电详询
2016-10-16 18:00
来自北京市

时尚网吧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16-10-16 17:52
来自北京市

Xsmile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2016-10-16 17:43
来自北京市
第11- 15 条,共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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