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南京买房,补缴社保了之后买到了,但在交房前社保断缴了,还没办拿房手续,现在想卖掉的话补缴可以吗?还有,想卖掉这套之后重新买一套,之前缴的社保还算数码?是不是要重新缴纳社保?急!谢谢各位啦!
其他答案
先看看政策原文: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也就是说你在买房之前的2年内,只要能保证1年及以上的连续缴纳就可以了。所以如果时间过得不是很长,之前的社保是可以部分算数的,你可以看看是不是仍然有1年的社保是连着的。但是过得比较久,中间有断缴,可能就不可以了。
2016-10-18 14: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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