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过户流程> 问题详情

卖了一套2手房,没有约定过户日期,6月30日去房管局打协议但买家没带身份证导致无法办理手续,重新预约到8月16日才打的协议,买家8月17日去办理贷款到10月11日今天还没办下来,房子我不想卖了,

给他发件要求约定过户时间但买家不同意, 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违约都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峰风之舞|2016-10-11 08:37

其他答案

周富荣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你们合同怎么签的,明不明确。当然也可以协商下,合同取消。毕竟现在房子还在你名下。你还是站主动权,如果你们没有交税费,更好。
2016-10-14 12:3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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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3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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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卖就是违约,要付违约金就行
2016-10-18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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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按合同办。
2016-10-14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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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春磊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您可以毁约,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您有权单方解约!
2016-10-12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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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爱芳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具体问问你们的居间方
2016-10-11 13: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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