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您好,我的房子合同已签,现在不想卖了,方已起诉至...
王律师,您好,我的房子合同已签,现在不想卖了,方已起诉至发院,9月6号,已开过庭,未果,现10月13号又要来庭,对方只要房子,不愿按合同赔偿金赔偿,怎么办?
其他答案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10条同时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除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强制履行费用过高等情形外,对方仍可要求继续履行。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你违约不想出卖,对方是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2016-10-10 08: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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