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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无偿取得的房产的归属

善意无偿取得的房产的归属我的男朋友去年给我付了一套房子的首付,我自己供按揭,购房合同是写的我的名字。但是今年得知该套房是我男朋友违法所得的财产购买。现在公安机关已将该房屋的购房合同等资料扣押。因为我是属于善意无偿取得,请问该套房屋是否还属于我的名下?或者在什么情况下该套房屋仍然属于我?
fineyzhang|2011-01-11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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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叙述,你所购的房子为期房,房屋产权还没有办理,所以你还不享有房屋的物权。同时你所付的购房款首付为违法所得,即使你在取得该部分房款的时候不知道实情,也不适用善意无偿取得,所以如果你想继续履行原购房合同,需要返还受赠的首付款。 展开
2011-01-11 22: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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