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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失去购房资格后迟迟不解除购房合同,占用我们购房资格造成巨大损失

15年7月签订买卖合同约定16年9月过户,16年3月25后,失去购房资格。此后迟迟不肯解除合同,现已过约定的过户时间20天,虽然为不可抗因素,但他们恶意不解除合同。占用我方购房置换资格,给我们照成巨大经济损失。可否要求按违约处理,赔偿20%的违约金。
girlsmart|2016-09-20 17:4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zhuangxiu40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2016-09-20 18:34
来自北京市

全都要

可以主动起诉对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不可以按违约处理,要求赔偿20%的违约金。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2016-09-20 18:19
来自北京市

芸若

协商不成你可以主动起诉解除合同的,3月25日之后立即就可以起诉解除的。这种违约不支持,解除合同法院会支持。
2016-09-20 18:12
来自北京市

rshling

1、你可起诉下家要求解除合同。2、下家逾期解除合同给你造成损失的,可要求对方赔偿。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2016-09-20 18:02
来自北京市
第31- 34 条,共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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