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外省来的打工者,在2016年3月20日早上在工地上班时不幸右脚大脚指受伤骨折请问我该怎么做?
你好,我是一位外省来的打工者,在2016年3月20日早上在工地上班时不幸右脚大脚指受伤骨折,到医院就诊后回出租屋卧床静养至5月5日开始上班,我和用人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能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唯一有的就是医院的病历和诊断影像还有一次银行转账记录,现在我想维权,请问我该怎么做,谢谢!
其他答案
属于工伤的,建议先行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做劳动能力鉴定,但是具体还是要咨询司法鉴定机构,以鉴定机构出的司法鉴定报告为准,后续赔偿问题可咨询律师
2016-09-13 18: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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