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使用权房,户口四个,一家三口及男主人的老母亲,2007年与老母亲及男主人其他兄弟姐妹签过协定这种情况下做析产是否有利?
原本是使用权房,户口四个,一家三口及男主人的老母亲,2007年与老母亲及男主人其他兄弟姐妹签过协定,男主人一家三口出5万补偿老母亲及其兄弟姐妹几人,房子变成产权房,房产证只有男主人和其妻子的名字(当时房价市值58万),老母亲仅有居住权,不享受产权。先男主人去世,房产市值300万,其兄弟姐妹企图分割房产。这种情况下做析产是否有... 展开
其他答案
既然已经是变成产权房了,就是男主人和其妻子的共同财产。其他兄弟姐妹虽然觊觎这套房屋,但法律上是肯定得不到支持的。所以,请尽管放心!
2016-09-08 15: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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