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因身份证问题延迟,是否违约
我是购房者(乙方),贷款购买二手房,已经过完户,需要办理抵押,银行才能放贷。由于身份证将要过期,建委不给做抵押,得知此问题后,立即回家办理身份证更换手续,并且办理了临时身份证,但是建委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做抵押。现在由于抵押延迟导致放款延迟。卖方(甲方)也已经定了房子,需要交首付,但是由于放贷延迟,影响(甲方)购买新房支付首付款... 展开
其他答案
1、我认为属于违约,因为身份证要到期你应该是明知的,办理贷款必须有合法的身份证件也是众所周知的,不是无法控制和无法避免的不可抗力的事件;2、住建委不承认“临时身份证有效性”应该是不对的,但是也是没有法律规定可以认定他们的作法是违法错误的,你可以告他们影响了你的交易,造成了你的损失,但是我认为没有胜算,还要耽误你的时间,影响工作、生活和情绪的;3、你的想法是正确的,你主观上没有拖延的故意,也就是经验 展开
2016-09-08 10: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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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购房者(乙方),全款购买二手房,过户资料已提交,去银行付款时,才发现身份证过期,并付了一半房款给卖房者,得知此事马上回户口所在地办理了新的身份证,后来我们咨询房管局说身份证过期办理不了过户,我们跟卖房者协商说新的有效证件下来了,过户手续办理了,当天结完所有余款。可卖房人不通意。请问我们这算违约吗?
您好,从您讲述的情况来看,您的行为可能构成违约,具体还需要视合同约定情况确定,但即使违约行为成立也是由于相关部分的行为违法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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