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卖方逾期办理面签超过十五日的违约责任
我是买方2015年7月6日跟卖方、中介方签了购房合同约定8月6日我交首付款然后与卖方一起去办理贷款,这期间因为卖方手续不全一直不能去办理面签现在已经超过约定的时间15日了我想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让卖方赔给我合同上约定的总价款的20%和定金还有其他中介费评估费等这些费用,但卖方不接受,我能否起诉来要这些钱?
其他答案
您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16-09-08 17: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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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追究其违约责任。证据形式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录音算视听资料类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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