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土地资源管理局48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物业公司应加强对住宅装修活动的日常巡视和监督,当有业主和使用人入住的,应当督促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施工单位遵守施工作业时间,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08:00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行为。你还可以向居委会、城管、室内行业管理办公室、建筑管理站投诉,必要时可以联合多家住户借助新闻媒体予以 展开
2016-09-07 11: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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