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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在7月30号,我的私家车与一辆两轮电动车发刮蹭,骑车的是二十多岁男子我个人应该承担这费用吗?(来自绵阳保险公司小区)

朱律师你好!在7月30号,我的私家车与一辆两轮电动车发刮蹭,骑车的是二十多岁男子,伤者是18岁学生当时坐在后座上,是个事故认定我7分责任,对方医药费有1千多元,我有交强险和三十万不计免赔商业险,保险公司赔了她医药费,她让我再赔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我个人应该承担这费用吗?
小田田7|2016-08-30 16:5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wandan0

这些都是保险公司应赔偿的,不过你愿意适当赔偿也不反对的
2016-08-30 17: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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