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和B合伙(具体形式不清楚)开的小型放贷公司(甲公司),C是商人,因为要使用资金,将一套139平的房子(五证齐全的小区,交房时间不同,有的拿到了房产证,C的房产证还未办下来)及车位押给甲公司(具体他们之间是什么合同不清楚),后来C没有还钱,房子和车位都归甲公司了。当时甲公司向C贷款时评估了房子及车位共计100万元,甲公司贷给... 展开
A和B合伙(具体形式不清楚)开的小型放贷公司(甲公司),C是商人,因为要使用资金,将一套139平的房子(五证齐全的小区,交房时间不同,有的拿到了房产证,C的房产证还未办下来)及车位押给甲公司(具体他们之间是什么合同不清楚),后来C没有还钱,房子和车位都归甲公司了。当时甲公司向C贷款时评估了房子及车位共计100万元,甲公司贷给C40万元。现在的情况是,A说这套房子在房管局的备案已经改名到A名下,房产证以后下来就是A的名字(还需要核实),A要出售这套房子及车位,在网上标价共计65万元。我有亲戚和A认识,A平时的工作是工商银行的正式员工,亲戚和工商银行有业务往来比较熟悉。亲戚介绍我购买这套房子,我和我老公有一套商业贷款20年买的82平米的房子(房子婚前购买写的2人的名字)。请问:1、房产证没有下来不能过户,65万的房款怎样交付?如果签订合同,先付几万元定金,等房产证下来过户了再交余款,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这样是不是能有所保障?2、其他需要注意的风险点有哪些?怎样有效避免这些风险? 收起